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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送灯”须谨慎!
时间:2025-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黔北地区有着元宵送灯的习俗,即正月十四、十五夜幕降临之时,前往故人墓地祭拜,送去灯盏,以寄托对故人的哀思。每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祭祖烧纸、送灯等活动,极易引发火灾。每个公民都应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严禁在林区及林缘地带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野炊等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官倡议大家文明、环保祭祀,如:使用可回收电子蜡烛,或者按照公墓管理方统一安排,在安全场所亮灯、燃放烟花爆竹等,也可采取献花、植树等环保方式悼念故人、寄托哀思,减少火灾隐患。


文字 | 钱泳洁

编辑 | 朱楠桦

一审 | 钱泳洁

二审 | 朱楠桦

三审 | 张明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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