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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发声!这场培训会,面向全区德育教育工作者
时间:2023-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如果你是一名教育工作者,

当你在工作生活中,

发现未成年人受伤或疑似受到伤害,

你是否会第一时间报告?

报告义务又是否强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日前,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遵义市汇川区教育体育局、遵义市汇川区妇女联合会开展以“强制报告制度”为主题的培训会,全区各中小学校德育副校长、教科主任和团干部15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旨在提高全区中小学校教育工作者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简称“强制报告制度”)贯彻落实。

培训会上,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结合常见罪名、典型案例,从强制报告制度的含义、制度设置的背景意义、制度的强制性、教育部门该如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四个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9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主要精神和内容进行解读。同时,检察官还播放法治宣传片《聚光》,以图文并茂、影像动漫等形式,向教育工作者介绍国家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综合保护的理念和政策。

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是一把利刃,可以斩断伸向孩子的魔手;是一簇火光,可以驱赶吞噬欢乐的黑暗;是一束光芒,可以照亮更多“隐秘的角落”!少年儿童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培训会上,检察官希望全区教育从业者要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要求,对弱小的孩子不漠视,对求助的眼神不拒绝,对罪恶的双手不畏惧,及时关注身边的孩子,尽力挽救求助的儿童,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情形或怀疑有未成年人被侵害的,要立即向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

“这次培训会让我充分了解到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谁是强制报告的义务主体、哪些情况需要报告、向谁报告、不履行报告职责应承担后果;作为人民教师负有的强制报告职责,学生事情无小事,我们与学生们朝夕相处,更加容易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线索。我们应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做到‘不欺瞒、不包庇、不纵容’,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位参训的副校长说道。

今后,该院将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协调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宣传渠道,继续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将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织牢织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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