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站在人生关键的十字路口,要好好把握机会,你应该拥有值得期待的未来!”
“感谢检察官,我一定不会再犯!我在大学一定会好好学习,让我妈不再为我担心!”
近日,贵州省汇川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张夏晖回访一名涉案未成年人了解其近况。
2023年7月,彭某某、冯某某等人组成的洗钱犯罪团伙落网,牵连出一名十七岁的高中生,到底是什么让十七岁的少年卷入其中,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母子对立,少年辍学赚取“生活费”
检察官了解到,刘某某,十七岁,他的父亲在其小时候因意外去世,靠母亲一人在外务工维持生计,平时疏于对刘某某的关心,家庭关系长期处于“对立”状态,一次和母亲的争吵后,刘某某赌气不愿意上学,母亲便试图通过不给刘某某生活费的方式“逼迫”其重回学校。为赚取生活费,2022年6月,刘某某经人介绍,将其银行卡、身份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等提供给彭某某等人组成的洗钱犯罪团伙,并协助转移犯罪所得资金,从中获利770元。
全面调查,检察官审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联合司法局实地走访了刘某某所在的社区、家庭、学校等,全面开展社会调查。“这孩子平时对老师、同学都很友善,在学校的时候成绩也还算跟得上,没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刘某某的班主任对其这样评价。
检察官认为,刘某某因家庭原因,监护人疏于监管教育,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案发后,刘某某家人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刘某某真诚认罪悔罪。2022年11月,在充分听取了公安机关、被害人、刘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后,按照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司法政策,汇川区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系统施治,照亮“迷途少年”回归路
为帮助刘某某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汇川区检察院向刘某某的母亲发出了《督促监护令》,聘请社会机构定期对母子二人进行家庭教育辅导,帮助修复家庭关系;与刘某某所在的社区签订了帮教协议,刘某某在社区参加义务劳动、法治学习、读书会等,社区工作者也会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增强回归社会的信心。检察官多次和刘某某所在学校交流沟通,成功帮助刘某某重返校园继续学习。2023年7月,刘某某顺利拿到了高中毕业证,并被一所大专院校成功录取,以良好表现顺利度过了考察期。其母亲也在检察院的指导帮助下改变沟通方式,对孩子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亲子关系得到了极大缓和。
未成年人因其心智不成熟、社会阅历少,在缺乏家庭管教情况下,极易陷入犯罪沼泽。汇川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根据未成年人罪错程度、个体差异、诉讼阶段,引入团委、妇联、关工委、司法社工等社会支持力量,对罪错未成年人采取认知引导、心理矫正、行为纠偏、技能培训等个性化措施,对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制定个性化家庭指导方案,充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重塑家庭温暖,远离违法犯罪。但同时,宽容不等于纵容,既要厚爱又要严管。“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必须经过全面的调查和评估,综合考虑后适用,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期间有违反规定或实施新的犯罪等情况的,人民检察院将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依法提起公诉。
(供稿:张夏晖、罗露 编辑:朱楠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