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权威发布   检察新闻   工作动态   检察文化   汇检视频   法律法规   专项工作

欢迎访问本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求职“捷径”变陷阱,一“黑中介”人员获刑十年
时间:2026-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交钱包入职”“有特殊渠道”“不成功包退款”……看到这些诱人的承诺,您会心动吗?近日,由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合同诈骗案宣判,被告人李某某因利用“职业中介”幌子诈骗50余名求职者180余万元,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打着“名企内推”旗号,专骗求职者血汗钱

2023年底,李某某注册成立一家“企业管理公司”,在网络社交平台大肆宣传,谎称有“特殊渠道”能安排进入烟草、酒厂、银行、医院等知名企事业单位。

当求职者上钩后,李某某便以“交钱包入职”等承诺骗取信任,诱骗他们签订《就业服务协议》,收取每人几千元至十几万元不等的“预付款”。实际上,李某某根本没有能力帮任何人安排工作,收取的钱财全被他用于租豪车、酒吧挥霍和日常高消费。一旦求职者追问退款,他便以“再等等”、“最近查得严”等借口推脱。


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涉案人员终获刑罚

经查,短短一年内,李某某以同样手法骗取50名被害人共计180余万元。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6年2月,李某某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多部门联合行动,净化求职市场,优化营商环境

此类“黑中介”乱象不仅坑害求职群众,更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损害公平诚信的营商环境。案件暴露后,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排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行为,并加强对求职者的防骗宣传,全力维护群众求职安全。




检察官提醒:

求职路上没有“捷径”。广大求职者要擦亮双眼,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凡是宣称“交钱包过”、“内部关系”的基本都是骗局,切勿轻易预付高额费用,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供稿 | 胡 冰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